芜湖市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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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40个险种已获得免税审批

  • 发布日期:2015-02-28来源:作者: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附件所列保险公司开办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中心支公司2014年度报送的免税险种申请的40个报批险种均已获得免税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