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保财险理赔中心近期成功查获一起“先险后保”案,为公司挽回损失14230元。2014年12月5日该公司接报案称,董××驾驶其皖B××××轿车,于12月5日12:30分在市区某路段掉头时与一外地轿车发生碰撞。出险后,双方按照简易事故处理程序接收了处理,事故真实性没有异议。核损时,发现该保险车辆出险时间与本期保单生效时间仅相隔30分钟,遂提交反欺诈岗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发现该保险车辆上期保险期限至2014年11月23日已终止,未续保;后在镜湖交警大队协助调取接警记录及卡口录像,确认该起事故发生在本期保单生效前,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约见了双方当事人,在事实面前双方缄口无言,最终被保险人放弃了保险索赔。